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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一面鲜艳的八一军旗亲手授予新任命的火箭军司令员魏凤和。从那一刻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正式更名为火箭军。
在此之前,我军由陆、海、空3个军种和第二炮兵一个独立兵种组成。第二炮兵成立于1966年7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批准创建,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作为我军最年轻的兵种,已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征程。如今,第二炮兵功成身退,将更为艰巨的使命交给了新成立的火箭军。
第二炮兵的建立以原子弹成功爆炸为基础
历史清晰地记载着: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曾屡遭美苏等国的核威胁、核讹诈。那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和国开国元勋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要反对核武器,就必须拥有自己的核武器。
1958年,那是一个崇尚“人定胜天”“心比天高”精神的激情岁月。这一年里,毛泽东精神振奋、意气风发,他用手势幽默地打着比方:“原子弹嘛,就是 这么大个东西。没有这个东西,人家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我看有10年工夫完全可能。”
当时新中国成立尚不到10年,国家各方面还处于极端困难的局面,但毛泽东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由他首发倡议,后又力排各种异议,果断作出了发展中国导弹、核武器的战略抉择。
其实,早在1954年,中国举行共和国成立五周年庆典,毛泽东就向率团访华的赫鲁晓夫提出“是否能在制造核武器方面给中国以帮助”问题。但赫鲁晓夫听后,马上露出惊讶神情,他说:“搞核武器是很费电的,现在就是把中国所有的电力都投入进去也不一定够用。”接着又说:“只要苏联有了核武器就行了,不必我们大家都来搞它。”
受到婉拒之后,毛泽东意识到:“靠别人总是靠不住!”因此,从1955年开始,他召集我国有关的科学家开会,决定首先从寻找铀矿开始,独立自主地迈出了共和国研制核武器的步伐。
后来,由于“波匈事件”的发生以及东欧多国“离苏倾向”的加剧,赫鲁晓夫为了巩固自身地位,争取中国的支持,在科技援华的态度上才有所松动,表示愿意对中国提供尖端武器方面的帮助。但不久,由于毛泽东断然拒绝了赫鲁晓夫提出建立“苏中联合舰队”和“长波电台”的无理要求,苏联单方面撕毁了已达成的有关协议,中断了对中国的核技术援助。
赫鲁晓夫的背信弃义,更激发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的壮志豪情。毛泽东说:“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很多中央领导和老帅,也都表示核武器的研究应“继续进行”。陈毅说:“就是当了裤子也要搞出原子弹。”贺龙、聂荣臻等也都纷纷表示赞同。
就这样,经过一代人的艰辛努力,1964年10月16日,我国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使中国成为继美、苏、英、法之后,世界上第五个能够独立研制原子弹的国家。
“三位一体”核力量为二炮创建提供基本前提
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成功,可以说,为第二炮兵的建立创造了首要条件。此时,西方有些国家却出现了嘲讽中国“有弹无枪”的论调。
的确,导弹一向被看作是原的“枪”,卫星的“腿”。只有原子弹而没有中远程导弹,原子弹就发射不出去,核武器也就失去了实战价值,卫星也无法上天。然而,他们哪里知道,我国的“两弹一星”与“核潜艇”等研制工程,是在毛泽东的通盘考虑下,几乎同步进行的。
1955年,当后来被称作“中国导弹之父”的钱学森,冲破美国政府的重重阻挠,毅然回到祖国时,毛泽东亲自接见了这位具有很高声誉的著名科学家,并作出了发展中国火箭和导弹事业的重大决策。接着,中共中央成立了以聂荣臻为主任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开始了我国两弹研制机构的设置及导弹的设计和实际研制工作。
1960年2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央军委确定了“两弹为主,导弹第一”的方针,为发展我国国防科技特别是尖端技术,提出了“埋头苦干,发愤图强,自力更生,奋勇前进”的口号,加快了我国的核弹研制步伐。很快,在钱学森等人的带领下,同年11月5日,我国第一枚地对地近程导弹发射成功。
1963年12月,以周恩来为主任的“中央专委”又提出了“核武器的研究方向,应以导弹头为主,空投弹为辅”的方针。不久,我国于1964年6、7月间,连续成功发射了3枚中程运载火箭。
为了尽快实现“导弹与原子弹”的结合,在毛泽东的指示下,周恩来于1964年9月1日主持召开中央专委会,决定成立由钱学森领导的“两弹结合”方案论证小组。与此同时,中国“空投原子弹”的实验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1965年5月14日,在我国西部地区,一架獾式轰炸机投下了一枚小型核弹,并按事先的设计要求,在距离地面一定高度上成功爆炸,标志着我国拥有了空投原子弹的能力。
1966年3月11日,周恩来再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关于进行两弹结合的试验论证报告,决定先搞“冷试”(弹头不装核材料)后搞“热试”。在试验的关键阶段,毛泽东一再对主抓此项工作的聂荣臻予以鼓励,要他们一定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毛泽东说:搞核弹和打仗一样,“可能打胜仗,也可能打败仗,失败了也不要紧”。主席的关怀和鼓励,使广大科研人员倍受鼓舞。
9月,我国“两弹结合”的试验工作准备就绪。27日上午9点,我国大西北的天空闪现出一团耀眼的火光,中国自行设计研制的第一枚地地导弹,将核弹头从甘肃和内蒙古交界的巴丹吉林沙漠,打到了新疆的罗布泊,核弹头在靶标上空精确爆炸。我国“两弹结合”试验的圆满成功,回应了国外敌对势力对中国“有弹无枪”的嘲讽,标志着中国原子弹已完全具备实战能力。
同时,在毛泽东提出的“核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的要求和号召下,中国科学家们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在苏联撤走援华专家,中国没有任何外援和帮助,甚至研究人员从没见过核潜艇的情况下,我国“水下核弹发射工具” —— 核潜艇的研究工作,排除万难,全面展开。仅仅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第一艘战略核潜艇——091型攻击核潜艇“长征1号”,于1970年12月26日开始进行下水试验,并于1974年8月1日正式服役。后来,我国又进行了核潜艇水下发射导弹试验,成功解决了原子弹的水下发射问题,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真正拥有核潜艇的国家。
由战略轰炸机、陆基战略导弹和战略核潜艇,分别在空中、陆地和水下发射原子弹的试验成功,标志着中国“三位一体”战略核打击力量的最终形成,从而为创建中国的火箭军提供了基本的前提。
解决核弹发射工具后第二炮兵的组建水到渠成
早在中国原子弹研制之初,党中央就对将来建立一支中国人民自己的战略导弹部队,进行了必要的组织准备。
1955年7月,中央军委派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员陈锡联到全军最高学府——南京军事学院战役系深造。1957年7月陈锡联毕业后,被任命为炮兵学院院长。次年10月,陈锡联和政委邱创成向中央军委提出筹建我军导弹部队学校的建议。毛泽东迅速采纳建议,并于当年12月9日指示组建了长辛店炮兵教导大队,接着又于1959年成立了武威炮兵学校和西安炮兵特种技术学校,使我国的地面导弹部队有了稳定的人才培训基地。
长辛店炮兵教导大队、武威炮兵学校和西安炮兵特种技术学校,为我国导弹航天事业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英才,他们在随后组建的地地导弹部队、导弹作战基地和导弹工程院校中,担任重要职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人走上了师军职以上领导岗位。其中,仅长辛店炮兵教导大队第一期学员中,至少有5人成为后来第二炮兵部队的高层领导和我军的高级将领。如二炮原司令员李旭阁中将、二炮司令部原副参谋长康视华少将、总装备部原副政委高同生中将等。他们既是中国火箭军初创时期的亲历者,也是我国战略导弹部队的第一代创业者,其事迹已载入《中国火箭军史》。
1959年4月,中央军委颁发了《关于特种武器领导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了特种武器(导弹核武器)部队的领导管理体制、各单位的任务以及干部培养等,决定由军委炮兵负责地地部队系统的管理,并要求建立与特种武器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业务机构。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军委炮兵初步拟定了成立炮兵技术部的方案。7月11日,经毛泽东批准,国防部发布命令正式成立了炮兵技术部。该部由钟辉任部长,黄登保、杜剑华任副部长,执行军级权限,下辖12个处室,定员217人,成为我国地地导弹部队最早的管理机构。
之后,炮兵技术部又从国防部五院教导大队、军事工程学院及地方大专院校中,继续调配和特招干部,至1960年基本将各单位的人员编制配备齐全。
在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炮兵技术部在中央军委的直接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开创性工作:拟定了地地导弹部队的发展规划,组织创建了导弹院校,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领导、组建了我军首批导弹作战部队,组织进行了首批导弹作战基地的勘察定点和工程建设,参加完成了国产X型导弹产品的论证、验收和储存工作;并参与了多种新型号的地地导弹的研制、试验和组织定型等,从而为第二炮兵作为一个兵种的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战略导弹部队领导机关的组建,水到渠成,正式提上了党中央、中央军委的议事日程。在毛泽东的关怀、指导下,由周恩来具体负责,直接主抓第二炮兵领导机关的组建工作。
1965年6月6日,时任副总参谋长张爱萍向中央军委提出组建导弹部队领导机关的建议。7月21日,毛泽东批复炮兵党委,同意张爱萍《关于组建导弹部队领导机关的报告》中第一方案,组建导弹部队领导机关,并要求炮兵抓紧时间提出调整和拟制新的编制方案。
就在炮兵机关筹划分建的关键时刻,1966年2月28日,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书记处第407次会议作出决定: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3月14日,时任炮兵司令员吴克华就组建导弹部队领导机关问题,向军委和总部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将已决定撤销的公安部队领导机关与炮兵机关分管导弹的部门合并起来,组建专门的导弹部队领导机关。
5月,总参代总长杨成武在公安部队党委扩大会上,宣布了由毛泽东签发的关于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命令,并首次向公安部队领导讲明了总参谋部关于由“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整编为“导弹部队领导机关”的设想。
在此情况下,周恩来虽日理万机,却时刻想着为这支部队起一个什么样的名字。经反复考虑,周恩来说:“还是称第二炮兵好,既区别于美国的战略空军,又不同于苏联的战略火箭军,既和火箭部队差不多,又保密。”
1966年6月6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正式作出决定:以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领导机关为基础,与现炮兵管理导弹部队的机构和人员合并,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领导机关。同时指出:此决定自7月1日起开始执行。从此,1966年7月1日,便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成立纪念ri.